
北京劳动仲裁沈斌倜律师
labor.fabao365.com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我的位置: 首页 > 沈斌倜律师劳动法答疑
-
电子邮件offer的证据效力及企业发offer的注意事项
【电子邮件offer的证据效力及企业发offer的注意事项法律
- 2011-12-26 来源:
-
电子邮件offer的证据效力及企业发offer的注意事项
【电子邮件offer的证据效力及企业发offer的注意事项法律
- 2011-12-12 来源:沈斌倜
- 标准工时计算加班费是除以21.75还是20.83?
问题:标准工时下计算加班费到底是除以21.75还是20.83?
- 2011-11-07 来源:沈斌倜
-
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破产、注销、解散诉讼主体之变化
劳动争议法律咨询:劳动者与
- 2011-10-28 来源:沈斌倜
- 大家都在看

关联企业间转移部门变更劳动合同主体是否为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”? 一、基本案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
